12月27日的傍晚,广州海事法院的院长办公室响起急促的电话铃声,电话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称南山法院)的负责人打来的。电话中说:有两名外籍船员到法院寻求帮助,称由于船东拖欠他们的工资,要求法院扣押船舶,并声称如果拿不回工资,就不离开法院等等。虽然扣押船舶和船员劳务报酬纠纷的案件属海事法院专门管辖,但南山法院的同志并没有将他们拒之门外,而是一方面派英语表达能力强的同志与他们进行沟通,另一方面将这一情况及时与广州海事法院取得联系。 广州海事法院的领导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派在广州本部开会的深圳法庭的同志火速返回深圳。深圳法庭的法官们接到命令后,立即折返深圳,终于在晚上九点三十分赶到了南山法院,此时南山法院的同志已经为两位外籍船员买来了食物和饮料,而一度情绪激动和沮丧的两位船员此刻也终于平静下来。 经了解,原来这两位船员一名叫AMIBULAEU ALIM,是格鲁吉亚人,另一名叫SOLDATOV FEDIR,是乌克兰人,在一艘名叫“AMER THAMES”的巴拿马籍油轮上分别担任大副和大管轮的职务。在该艘船上,除了他们两位船员外,其余包括船长在内的船员均是印度人,但船长却克扣船东应该付给他们的工资长达一年之久,拖欠了AMIBULAEU ALIM工资总额为33,800美元,拖欠OLDATOV FEDIR的工资总额为31,200美元,目前他们已经几乎身无分文,无奈之下,只好在船舶停靠蛇口码头时向中国的法院寻求帮助。一说到船长无故克扣他们的工资,这两位船员情绪又显得非常激动。深圳法庭的同志一方面安抚他们的情绪,另一方面,与深圳市外轮代理公司取得联系,核实了这艘船目前停泊在友联船厂的码头修船,预计12月29日离开深圳。 深圳法庭的同志向两位外籍船员介绍了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并告诉他们如果他们的陈述是真实的,就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扣押船舶的条件,海事法院将会根据他们的申请,扣押船舶。除非船东提供担保或直接将拖欠的工资支付给船员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否则被扣押的船舶将会被禁止离开蛇口港。中国法院会不论国籍一视同仁地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两位船员紧锁的眉头随着法官的讲述慢慢舒展了。接下来,两位船员又仔细地向深圳法庭的法官了解了扣船以及诉讼程序中的每个细节,深圳法庭的法官们不厌其烦地向他们一一进行了讲解。深圳法庭的同志还向他们详细列举了申请扣船需要的材料,并称第二天上午九点会在深圳法庭的办公室等他们,深圳法庭同志还细心地将办公室的地址和电话用中英文写在一张纸上交给了两位船员。两位船员答应回船上准备材料后申请扣船。不知不觉到了晚上十二点三十分。一直陪同在旁边的南山法院的年轻法官们将两位船员送到了返回港口的汽车。 苍茫的夜色中,两家法院的法官握手道别并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因为曾一脸怨气声称拿不回工资就不走的两位外籍船员信任而且满意地离开了法院。 第二天是星期六,深圳法庭的法官仍然早早地来到了办公室,等着两位船员的到来。但九点过去了,十点过去了,始终不见船员的踪影,法官有些着急。十点十五分,电话铃终于响了,AMIBULAEU ALIM用带着浓厚的俄罗斯口音的英语愉快地告诉法官:他们回到船上后,立即找到船长,声称他们已经与海事法院取得了联系,知道他们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扣船,如果再不偿付工资,他们就向海事法院申请扣船。略通法律的船长显然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即刻就向他们支付了大部分工资,并答应剩下的工资也将很快支付。鉴于此种情形,两位船员答应不申请扣船了。AMIBULAEU ALIM在电话中不断地向深圳法庭的法官们表示感谢,并希望通过他们向热心的南山法院的法官们也表示由衷的谢意。“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欢迎你们再来中国”,深圳法庭的法官在电话里与两位船员愉快地道别。 这是一起没有通过诉讼程序就化解的涉外纠纷,但两家法院的法官们心里都非常欣慰,因为这两位外籍船员一定是带着对中国法律和中国法官的信任离开了中国。 (本文为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