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审理了多宗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船员追回欠薪200余万元,被新闻界誉为“为船员排忧解难的好法庭”。 耐心进行诉讼指导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几乎都是在船东不管船员死活的情况下,船员为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得不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向船东讨回公道。这类案件证据琐碎,法律文书送达困难,审理具有一定的难度。面对法律知识比较匮乏、而又心急如焚、情绪激动的船员,深圳法庭法官自始自终、不厌其烦地为船员提供诉讼指导。 2002年6月3日,谢克林等“雅仕林1号”轮的船员打电话向深圳法庭法官咨询能否就船东拖欠工资向法院起诉。因该轮船东是深圳公司,且船舶停靠在深圳妈湾港,法官当即答复该案属于广州海事法院管辖。当船员赶到深圳法庭立案时,船员只会极力声称船东拖欠工资,却不能出示任何证据。面对处于困境的船员,法官耐心指导其应提供可以证明其已为船舶付出劳务的证据,如《船员劳务合同》、《船员服务薄》等。船员无奈地摇了摇头,称其没有与船东书面签订劳务合同,《船员服务簿》也在船东手中。望着眼神茫然的船员,法官没有气馁,继续对船员进行悉心指导,询问船员在船上从事何种工作。船员立即兴奋起来,“我是船长,负责记载《航海日志》”、“我是轮机长,负责记载《轮机日志》”……法官微笑地望着质朴的船员说:“《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就是可以证明你们已付出劳务的有力证据。” 船员向深圳法庭提交《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后,法官向其提供了《起诉状》模板,指导其书写《起诉状》。船员起诉后,船东一直未露面。根据船员提供的电话号码,法官主动与船东取得联系。经过法官多次晓以利害的讲解,船东积极应诉,承认船员是在船上工作,确实拖欠了船员的工资。在法官的积极努力下,6月12日,船员和船东最终于开庭前达成调解协议,船东当即向船员支付欠薪。该案从立案到结案,审理时间不到10天。船员激动地对法官说:“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回了工资,你们真是船员的包青天”。 迅速采取保全措施 船员起诉船东时,通常会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申请扣押拖欠工资的当事船舶。为了确保船员最终能从船东手中拿回工资,深圳法庭根据船员的申请,日夜兼程,披星戴月,紧急扣押当事船舶,给船东以法律的威慑。 2002年2月8日(农历腊月27),正是全国人民翘首期盼合家欢聚、喜迎新年的时候,深圳法庭法官开车回广州院本部开会。途中,法官接到 “恒涯”轮船员委托代理人的电话,称“恒涯”轮被困宁波港七里锚地已达3个多月之久, 13名船员仍被滞留在船上,因为船东拖欠船员的工资,船员身无分文,无法回家与亲人欢度春节,个别船员甚至有了轻生的念头……在濒临绝境的情况下,船员不得不诉诸法律,要求船东支付欠薪,并申请法院扣押“恒涯”轮,以责令船东提供担保。 此案引起了深圳法庭的高度重视,法官们立即掉转方向盘,急速赶回深圳,接待了船员的代理人。根据船员的申请,法官当即作出扣船裁定,于当日深夜乘飞机赶赴宁波,于次日上午0820时乘坐交通艇,在宁波港七里锚地登上“恒涯”轮,将其扣押。当法官在“恒涯”轮驾驶室张贴《扣押船舶命令》时,船员的疑虑犹如巨石落地,热泪盈眶地对法官说:“你们辛苦了!你们真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积极开展生活援助 法官扣押“恒涯”轮后,发现船上所储备的日常所需淡水、食物和燃料已基本耗尽。马上要过春节了,船东却一直不见踪影,船员濒临饥寒交迫的边缘,生存安全面临着极大的威胁,其处境就象被遗弃在大海上的孤儿,孤立无助。 船东无良,法官有情。为了确保船员的安全,深圳法庭向宁波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支付了50,000元的代理费用,委托其向“恒涯”轮供应淡水、食物和燃料。“海上孤儿”过了一个温饱年! “恒涯”轮扣押期间,因船东既不支付欠薪,又不提供担保,2002年3月12日,根据船员的申请,深圳法庭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定于4月24日公开拍卖“恒涯”轮,以清偿船员工资。“恒涯”轮拍卖成交后,考虑到船员回家无路费,且家庭生活极其困难,深圳法庭裁定从“恒涯”轮拍卖价款中向每位船员先予支付2,000元。船员们流下了激动的眼泪,联名给法官写了长达八页的感谢信,其中写道:“‘三个代表’救了我们,是法官照亮了船员回家的路……”。 此类案件,不胜枚举。 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司法救助制度是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通过诉讼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的一项制度。为了确保船员这一社会弱势群体能够正常参加诉讼,深圳法庭在审理所有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时,对经济困难的船员都是特事特办,依法准许船员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以减轻船员的诉讼负担。 2002年6月17日,“海隆2号”轮船员袁胜强等以船东拖欠工资为由,申请深圳法庭扣押该轮。船员忧虑地向法官咨询:“船东已拖欠我们数月工资,我们生活窘迫,法院能否同意我们缓交诉讼费?” “急船员之所急、忧船员之所忧”一直是深圳法庭法官的工作作风。法官当即同意了船员缓交诉讼费的申请,解决了船员的后顾之忧。船员由衷地对法官说:“是‘三个代表’让船员没钱也能打官司!” 深圳法庭的法官们以“审判为民”为宗旨,始终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海事审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为船员办实事、办好事,充分保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到实处,使海事审判成为一项“民心工程”。 (本文由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