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与新浪网的合作协议从广州海事法院以EMS(邮政特快专递)寄出,这标志着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在与国内大型网站合作进行信息互动交流上又迈开了一大步。 协议内容包括,新浪网在使用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信息时,须注明信息的提供方为"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同时在有关页面提供指向中国涉外商事海事网站的文字或LOGO链接。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也可使用新浪网上的信息,中国涉外商事海事网相应在其网站首页放置新浪网的LOGO和指向其网站的链接。 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中国涉外商事海事网作为全国法院系统的专业网站,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并以其涉外海事商事新闻的特色和优势而独树一帜,与海法网的合作必将拓展一条更新更迅捷的信息渠道。广州海事法院认为,与新浪网等大型网站进行信息互动合作对扩大网站的读者群与知名度,扩大网站的信息量有重要意义。据悉,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与搜狐网易等全国知名门户网站的合作正在商议中。(胡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