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在新疆考察法院队伍建设时强调为边疆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200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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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乌鲁木齐8月15日电(王书林)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近日在新疆考察法院队伍建设时要求,要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司法人才的培养,促进西部地区司法事业的发展,加强民族团结,保障和推进西部大开发。   肖扬要求,新疆各级法院的各族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社会主义现代司法理念,为维护新疆稳定,促进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重要职能作用。   肖扬指出,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密切相关。在新形势下,大力推进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发展人民司法事业,都必须始终坚持、维护、促进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人民法院在各项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和维护这一原则,对各民族诉讼当事人,一律平等对待,决不能让一方民族当事人享有特权或另一方被歧视。保证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自觉维护不同民族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   肖扬指出,新疆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坚决保证社会政治稳定、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在审判工作中,依法保护符合国家对西部大开发要求的发展模式;依法保护西部地区的独特生态环境;依法促进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水资源和其他资源;依法保障国家在西部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依法促进尽快建立和完善包括规则、投入和政策保障相结合的新的开发机制;依法保障国家对西部开发区域、布局和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的特殊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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