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5日上午,广州海事法院(以下简称广海法)正式对该院受理的航海者轮系列案件送达民事判决书,这标志着历时半年的"航海者"轮系列案一审审结。詹思敏审判长说:本案的审理工作已经圆满完成,我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海法审理的这一案件,堪称中国司法史上非同寻常的特别官司:案件主要纠纷与中国无关,主要当事人均为外国人,却选在中国法院断案;案件涉及十个国家,是迄今为止我国审判的船舶涉外系列案中涉及国家最多的民事案件;船舶26.7万吨,被称为"海上巨无霸",是我国迄今为止拍卖的最大的外轮,在国际拍卖史上也是罕见的。因为这么多"第一",一开始就受到全世界媒体关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组对庭审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 今年2月19日,海法接到美国Trans-Tec 服务有限公司扣押巨型油轮"航海者(Mariner)"号的保全申请。海法领导了解基本情况后,马上意识到这个案件不一般。处理得好,能为我国司法和开放政策争光,并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如果有任何一点疏漏,则在国际上产生难以挽回的后果。院党组经过慎重研究,认为本院法官有能力接受这一挑战,于是决定由詹思敏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与冼健康副庭长及余晓汉助审员组成合议庭,承担本案的审判工作。合议庭法官接受任务后,投入紧张的工作中,很快弄清案件基本情况,依据有关法律和原告请求,先后执行了对船舶实施扣押、拍卖和开庭审判等司法程序。法官文明高效执法,成功实践了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受到外国当事人的很高评价,在国内外引起了积极的反响。 法官在办理这一案件中体现了高度的敬业精神。合议庭裁定外国公司的扣船申请后,为了及时将裁定付诸实施,2月22日下午8时,冼健康与书记员莫菲在朦朦夜色中登上拖轮,驶向停泊港外的"航海者"轮,途中拖轮剧烈颠簸,他们不停地呕吐。莫菲第一次登拖轮出海,吐得昏天黑地几乎休克。登轮后,法官们硬撑着挺直腰板,振作精神,办完扣押手续。他们上岸驱车赶回湛江已是第二天凌晨。在长达半年的调查取证审判准备过程中,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最紧张时几个人多次熬通宵。 三名法官的专业水平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得到充分展现。有关"航海者"轮的系列案,诉讼证据主要是英文。尽管当事人提供有中文翻译件,但是法官深知,绝对不能人家说什么是什么,法律上一字不准,可能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法官们熟练的外语水平、国际私法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涉外审判工作经验派上了大用场。仅JP摩根大通银行诉被告海流航运公司船舶抵押权纠纷一案,原告提供的英文本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证书、债务确认函等就达13份,200多页。适用法律《巴哈马商船法》英文文本159页。余晓汉法官加班加点逐条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英文证据,根据中、英语言文字的不同风格,校正和调整了中文译本中多处不准确不通顺的地方。经过他校正润色的文本,行家评价"即使是专门翻译人员也只能做到这样"。然而,余晓汉还是不放心:现在看到的法律文本是否就是巴哈马现在通行的《巴哈马商船法》呢?为万无一失,他设法与我国驻巴哈马大使馆工作人员联系,取得了大使馆的支持,在10天内收到经公证认证的《巴哈马商船法》英文文本,从而为案件审理成功适用外国法作了充分准备。拍卖公告刊登后,10个国家的债权人打电话或发邮件咨询有关债权登记、起诉等法律问题,法官们们一一认真接待回复,百问不倒,同时向当事人介绍我国的相关法律。审判过程制作文书,全部用电脑操作,在网上查阅资料,收发邮件,显著提高了效率。法官体会到,没有熟练的外语、电脑和广博的专业知识,涉外案件审理真是寸步难行。 这一案件审理过程也显示了我国法官处理复杂情况的能力。案件的外国当事人属于欧、亚、美、非四大洲,而"航海者"轮的所有者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对本院扣船、买船几乎没有反应,不准备出庭应诉。这就带来一个实际问题:按法律规定,有关文书必须送达被告,对方签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程序。这就意味着30多宗体案件都要通过外交送达非洲的当事国当事人并等候回音,按照惯例至少要一年以上时间。审判过程中停下来等这么长时间,高效何从谈起?面对这一难题,法官们冥思苦想后另辟蹊径,对海流航运公司的船务代理茂名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作耐心细致的工作,通过他们说服海流航运公司委托其代受诉讼文书,把万里之外手续烦琐的外交送达变成了在家门口送达,一个眼看不可克服的困难迎刃而解。3宗一审案件与34宗确权诉讼案件中,除有两宗一审案件因为其他外国当事人此前已经办理了外交送达只能等待外,其余35宗实体案件都在家门口送达。这些诉讼中有31宗是船员工资纠纷案件,法官根据优先权原则,向摩根银行做工作,银行及时支付船员工资,船员撤诉,免于开庭,既省了大量时间精力,又保护了弱势当事人利益。理顺这些环节,才使今年7月开庭时系列案件绝大部分能够审结。 法官们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高效率地工作,使涉案外国当事人感动不已。3月22日,JP摩根大通银行到湛江庭起诉"航海者"轮所有人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同时提出了买船申请。合议庭成员经认真讨论,考虑到海流航运公司没有按裁定提供担保,"航海者"轮吨位大,扣押期间的维持与监管成本很高,该巨型油轮卸完油后空载受风面积大,台风季节将至,长时间扣押不利于船舶安全,遂于3月29日依法裁定拍卖"航海者"轮,保存船舶价款。并为此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 5月9日下午,以594万美元的价格成功拍卖了"航海者"轮。5月13日上午,海法收到价款,合议庭迅速制作好解除扣押船舶的命令、通知书、"航海者"轮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等法律文书。冼健康、余晓汉马不停蹄乘车6个小时, 项着风浪14日登上"航海者"巨轮,因为晕船加上过度劳累,两人大汗淋漓接近虚脱。硬撑着在半个小时办理完该轮的交接手续,向该轮船长及新买主宣读并送达了解除船舶扣押命令。"航海者"轮于当日20时30分驶离水东港。其实按当时实际情况,晚一两天办理手续也合理合法。他们所以这样争分夺秒办理,完全是为新船主着想。因为该巨轮每停泊一天,费用逾30万元人民币,每小时费为12,500元人民币,每分钟208元,每秒钟3.47元。算了这笔帐后,詹副院长表示:“‘航海者’一寸光阴一寸金,要尽快交船。”当事人目睹全过程,看到我国执法人员真正是急当事人之所急非常感动。新买主JP摩根大通银行的接船代理人Raja Boss律师于第二天就向广州海事法院赠送了锦旗,并致感谢信表示:"贵院湛江法庭法官在办理扣押"航海者"轮一案中,公正严明,认真负责,充分考虑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扣船到船舶拍卖,做到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反映了中国海事审判正在与国际接轨以及适应中国加入WTO以后海事司法的需要。我参加过15个国家的船舶拍卖会,广州海事法院"航海者"轮拍卖会给我印象最深刻。拍卖会规范有序,竞买激烈公正,拍卖一举成功。我行在世界各地均有分支机构,且船舶抵押贷款、船舶融资租赁是我行的一大业务。在以后的业务活动中,我们将把中国广州海事法院作为扣押船舶的最佳法院之一,我们还将向我们的同行推荐广州海事法院。"(胡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