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只有靠海的地方才会有涉外商事海事纠纷,才需要浏览和参与创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这种看法太落后了。”2002年6月下旬在广州召开的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站工作会议上,来自内地的法官们对此有深切感受。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李法官讲了一件事情:他来开会的前一天,南京玄武法律援助中心的两位律师专程坐飞机来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查找一份裁判文书。文书内容是山西某公司买了日本三菱工程车,用了几个月,汽车底盘大梁零件出了问题。山西高院依法进行了判决。南京的两位律师正在处理的一件案子与山西案件有相似处,他们想找山西的裁判文书来参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孙法官也遇到过好几次外地法官专程来找涉外案件判决书的情况。不少内地法官谈到,由于涉外案件比较复杂,过去接触少,有些具体环节不好把握,特别需要找一些近期发生的类似案例作参考,往往因为手头没有而着急。现场看了中国涉外海事商事审判网站的演示,法官们大开眼界:“以后只要查这个网站就省事了,凡是上了网的裁判文书,找它就是举手之劳。”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次仁多吉说,西藏的开放工作发展很快,要加快网络建设,以后在网络上查资料,就和内地没有差别。大家对资源共享的重要性和优越性有了直观的认识。 查询资料只是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功能的一个方面,除此之外,全国的法院可以通过网上交流互动,并进行法制宣传。同时提高涉外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便于广大群众和法院之间进行监督。有的法官指出,现在有的司法文书很不规范,因为没有公开,只要不出大问题就过去了,以后除有特殊规定外应当要求所有裁判文书上网,不上网的裁判文书不能参加优秀裁判文书的评选,这将是对法官的一种有力鞭策。通过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有利于缩小不同地区法官的素质差距。 建设网站需要一定人力财力,但主要是观念问题,没有意识到信息是现代化建设的至关重要的方面,就不可能对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投入。法官们谈到,有的法院贷几十万修楼、买车,以为那才是搞现代化。这是一些内地网站建设起步慢的症结。最高院民四庭法官刘寿杰谈到,对资金确实有困难的西部地区法院,最高院可否考虑一个援助计划,援助一些设备,以加强其法院的网站建设。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网站是为适应入世要求,经最高法院批准建立的。该网站由最高法院民四庭主办,广州海事法院和人民法院出版社协办,网站工作室设于广州海事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部分中院和全国海事法院参加,组成覆盖全国、面向海外的涉外海事商事信息网络。网站今年1月1日开通,截止2001年6月21日,接受了六万多人次访问,日均访问量近300人次,成为中国有影响的网站之一。标志着中国涉外商事海事法制网络建设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这次会议有最高法院和31个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法官参加,共商中国涉外海事商事审判网站的发展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