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扣押“东方公主”轮引起国内外普遍关注

200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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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东方公主”轮被广州海事法院在广州港扣押后,包括中央电视台、新华社、香港大公报、香港文汇报、香港商报、西班牙通讯社等在内的几十家国内外媒体先后报道了此案,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还于4月18日首次采用时空连接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进行了报道。一件海事请求保全案受到外界如此关注,这在广州海事法院历史上尚属首次。   海事法院依法扣押船舶本是平常之事。本次广州院扣押“东方公主”轮,是根据在该船上工作的51名船员的申请。船员在申请中称:“东方公主”轮船东自1997年即开始拖欠工资,前几年还发给部分工资,可从去年起至今分文未付,拖欠工资总额高达3,192,772港币,近来连船上正常的供给也断了,给他们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困难。51名船员在经过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于是在该船停泊广州港期间,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法院收到船员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便立即裁定扣押“东方公主”轮,责令船东提供350万港元的担保,同时发出扣押命令,对该轮实施了扣押。从船员提出扣押船舶申请,到实施扣押完毕,前后只用了5个小时。   “东方公主”轮是一艘豪华邮轮,载重达10298吨,60年代末在香港建造,是当时为数不多的五星级豪华邮轮之一。该船在巴拿马注册,船东是巴拿马帕里斯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公主”轮被扣之所以倍受关注,主要是因为极少数腐败分子曾经在这艘邮轮上挥霍过上千万元的公款。   “东方公主”轮船东至今未向广州海事法院提供担保,该船的命运如何仍将被外界所关注。广州海事法院将严格按照有法律和国际惯例,公正审理此案,切实保护涉案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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