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广州海事法院预算公开

20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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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5年广州海事法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5年广州海事法院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5年广州海事法院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一部分 2015年广州海事法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州海事法院是专门审理海事海商案件的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级,接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能:审理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广州海事法院管辖的海事、海商、海事行政和海事执行等案件。地域管辖范围包括西自广东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界处的英罗湾河道中心线及其延伸海域,东至广东省与福建省交界处的延伸海域以及广东省内河和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带以及南海部分海域。

机构设置:内设10个职能机构。4个派出机构、1个行政直属单位(上述机构均为正处级)。即办公室、立案庭、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海事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政治部(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派出机构为深圳、湛江、汕头、珠海法庭;直属行政单位为司法警察支队;事业编制单位为广州海事法院综合保障中心;团体为广州海事法官协会和广州海事法院工会。

(二)人员构成情况

广州海事法院行政编制95人,综合保障中心事业编制12人(实际在职人数28人),纳入部门预算的编制人数共123人。离休1人,退休19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院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法院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争创“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海事司法品牌为抓手,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精品审判,深化改革创新,树立司法公信,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一是抓好“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二是坚持司法为民;三是深化司法公开;四是推进精品战略;五是加强改革创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3388.3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188.33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3388.3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188.33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

2015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2556.33万元,占80.18%,比上年增加142.1万元,增长5.8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8.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3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632万元,占19.82%

 

 

 

 

 

第二部分2015年广州海事法院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广州海事法院

 

 

单位:万元

           

 

      

 

          

2015年预算

            

2015年预算

一、预算拨款

3188.33

一、一般公共服务

 

    公共预算拨款

3188.33

二、外交

 

    基金预算拨款

 

三、国防

 

二、财政专户拨款

 

四、公共安全  

3195

    教育收费

 

五、教育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六、科学技术 

 

三、其他资金

20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事业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193.3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其他收入

200.00

十、医疗卫生

 

 

 

十一、环境保护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十三、农林水事务

 

 

 

十四、交通运输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3388.33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3388.33

六、上级补助收入

 

结转下年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3388.33

     

3388.33

二、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广州海事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

**

1

2

3

4

 

合计

3188.33

2556.33

632.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995.00

2363.00

632.00

 

  20405

  法院

2995.00

2363.00

632.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3.33

193.3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93.33

193.33

 

 

 

三、2015年广州海事法院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632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决算支出632万元,全部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有专项审判业务费、网络安全设备及服务一期工程、物业管理费、裁判文书信息处理系统、加班补贴等。

 

四、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

广州海事法院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33

18

0

10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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