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交通部机构改革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于1998年10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合并组建成立,同年11月18日揭牌运行。经过四年的努力,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全国水监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中央与地方水上安全监督机构的整合,在我国沿海(包括岛屿)海域和港口、对外开放水域及主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河(长江、珠江、黑龙江)干线及港口,按照“一水一监、一港一监”的原则,设置了20个直属海事局、111个分支局,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内河、湖泊和水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了地方海事机构,有力地加强了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稳定了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形势,实现了“统一政令、统一布局、统一监督管理”的目标。实践证明,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后,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成效明显提高,为我国海事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交通部海事局在处以上干部中普遍开展了“三讲”教育活动,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了建章立制,实现了各项工作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不断转变观念,强化依法行政。 全国海事系统广泛开展了以理想信念、宗旨、法制和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四项教育”活动,不断推进行风建设。直属海事系统进行了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了新提领导干部试用制、干部任前公示制、中层干部任期制、执法人员考任制、其他人员聘用制的五项制度改革。两年来,直属海事局领导班子41名领导干部实行了试用制,123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实行了任前公示,1228名中层领导实行了任期制,536名新提拔的中层领导干部实行了试用制。 为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开展执法人员学历教育,交通部海事局举办了执法人员大专文化层次培训班,力争实现交通部提出的2002年在岗45岁以下执法人员必须达到大专文化学历的目标。为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部海事局党委今年下发了《关于加强直属海事系统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执法队伍素质三年上台阶的目标。截止2001年年底,直属海事系统(未含长江、黑龙江海事局)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已有8281人,其中副高级以上的935人,中级的2940人;3人被授予“交通青年科技英才”、1名高级专家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和管理专家”,47名高级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现在全国海事系统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已有108个单位被交通部命名为“全国海事系统文明达标单位”,74个单位被交通部海事局命名为“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张家港海事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江苏地方海事局被授予“江苏省文明行业”称号。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海事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使海事系统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不断提高。 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加大 几年来,水上安全监督行业管理工作主要抓了几项大的工作。一是在航运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抓一把手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全国航运企业第一责任人名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抓乡镇船舶的管理,交通部与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县乡(镇)人民政府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责任,推动了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三是按交通部的统一部署,连续三年开展了“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以“四客一危”、“四区一线”为监管重点,通过开展“四项整顿”、严把“四道关口”活动,即:整顿水上运输秩序,严把市场准入关;整顿船舶秩序,严把船舶检验关;整顿船员管理秩序,严把船员考试发证关;整顿通航秩序,严把监督检查关,使水上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四是每年春运、旅游黄金周、汛期、台风季节、雾季、冬季都对船舶安全进行集中检查。连续7年的“反三违月”活动、连续10年的“安全生产周”活动等,遏制了“三无”船舶和船舶超载现象。 在治理通航水域环境方面,加强通航秩序管理。几年来,海事局对水上交通安全有潜在危害的碍航物进行了强制清理,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对长江航道挖砂碍航、沿海港口航道水产养殖和内河、湖泊、水库等的治理整顿取得重要进展。在重点水域实行了《船舶定线制》和《船舶报告制度》。在加强治理的同时,加强水域巡航检查,加大现场监督管理的力度,使各辖区内的通航秩序明显好转。 在加强水上搜救工作方面,保证了人命财产的安全。几年来,成功组织了“2000年粤、港、澳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联合演习”、“2001年青岛军地联合演习”、“2002年上海海上综合搜救演习”,各直属海事局也根据本辖区的特点组织了各种演习,增强了海事主管机关海上应急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目前,已在沿海及长江沿线31个主要港口城市开通了全国统一的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 船舶管理方面重点抓了国际航行船舶在国外的降滞脱黑工作。1997年以前,中国籍船舶同时被欧洲、亚太地区和美国的港口国监督检查列入“黑名单”。这意味着,巴黎备忘录、东京备忘录和美国海岸警卫队的港口国监督检查官将把悬挂着五星红旗的所有中国籍船舶作为“高危”船舶进行重点检查。为了让中国籍船舶尽快脱离“黑名单”,中国海事局加强了航行国际航线的中国籍船舶的检验和监督检查工作,从2000年到现在,中国籍船舶已连续三年脱离了“黑名单”,实现了交通部提出的“一年见成效,三年改面貌”的目标。为加强对船公司的管理,我国170家船公司的1300多艘国际航行船舶全部纳入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MO)所规定的管理体系,目前《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已在国内航运公司积极推行。 船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我国现有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68家。中国作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积极履行国际海事组织STCW95公约,2002年顺利进入国际海事组织(IMO)“白名单”,50多万海船船员完成了履约过渡培训;配合三年“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对“四区一线”、“四客一危”船舶船员开展了特殊培训和操作性检查。 船舶检验行业管理力度加大,新体制下的船检行业管理体制逐步理顺,对船舶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资质管理取得突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可与管理规则》。审核批准了8个国家的20个外国驻中国验船机构。首次实行了验船师持证上岗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