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察秋毫 真凶落法网

200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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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犯杨国俊日前在广东东莞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广东两级法院刑庭的法官们为了这“迟来”的正义,付出了大量心血。 2001年6月15日,在东莞打工的杨国俊抢劫杀人,仅13个小时,就被公安人员抓获。 东莞中院于2001年11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国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杨不服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8月23日,法官依法向被告人送达广东高院的终审裁定时,在侦查、起诉和一审、二审均没有对身份提出异议的杨国俊,却突然喊叫道:我不是杨国俊,没有杀人,我是帮杨国俊顶罪的。 情况紧急,东莞中院决定暂缓执行。8月27日,一个由东莞中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共同组成的调查小组踏上了远赴贵州的路。在杨国俊原籍地,找到杨的母亲、嫂子、姨夫调查。经辨认,被告人三位家属都确认东莞中院拍摄的案犯的照片正是杨国俊的。细心的法官们还仔细地询问了杨国俊的成长历程。结果显示:案犯供认在案的与家属描述的完全一致。 然而广东高院刑一庭却提出“要百分之百弄清杨国俊的真正身份,不能有半点含糊”。于是,东莞中院刑庭法官张海亮等人再赴贵州,抽取了其母王仲英血液。经DNA鉴定,王仲英与杨国俊亲生关系的概率为99.998949%。至此,真凶终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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