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永安法院对“5·16”暴力抗法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黄六金因阻挠该院法官执行生效的裁判文书,构成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5月16日,永安法院执行庭陈卢杰、张勇、李成武等5名法官,到原纺织总厂后山宿舍区程天作的家中,依法执行程天作拖欠借款纠纷一案。在程天作打开家门后,执行人员向其出示了执行公务证,并说明法院正在执行公务。然而程天作却突然向法官张勇面部掷出一把生石灰,致使张勇当场双眼被灼伤。与此同时,程天作的妻子黄六金、两个儿子程荣生、程荣水以及程天作的侄儿程泉水也手持菜刀等凶器上前围攻、厮打执行人员,造成3人不同程度受伤。在黄六金等人的阻挠下,被执行人程天作及同案人程泉水乘机逃跑。目前,程天作、程泉水尚在追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