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法院:裁判文书附法律条文

200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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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2002年10月15日消息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及因仿冒某知名口服液包装装潢,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行政争议案件,当事人在拿到行政判决书时发现,后附的《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条文让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了然于心。   莲都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代理人告知记者:在判决书后直接附上与案件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内容,让当事人对法院依据什么判案有所了解,对自己的赢输可以从判决书上找到答案。莲都区法院的这种做法,既新颖,又管用。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当事人不仅在乎“怎么判”,更关注“为什么这样判”,从而自我判断应该“怎么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莲都区法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推出在裁判文书后面附案件相关的法律条文这一做法。据悉,莲都区法院的这一举措赢得了诉讼的当事人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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