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法院遵循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的内在规律,按照管理无缝隙、监督无盲点的要求,以法院综合信息计算机网络化为载体,精心设计三大管理流程,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自动化管理。每一件审判、执行、信访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过程微机跟踪,环环相扣、责任到人。 该院今年4月份投资了40余万元建立和完善了“法院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在全院全面推行了审判流程管理、执行流程管理、信访流程管理等三大流程管理。当事人只要来院申请立案,案件的基本信息就直接输入了计算机,进入系统流程管理。案件审理和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包括审理或执行时限、开庭日期、评估鉴定、裁判文书、送达、执行措施、中止事由、案款(物)发放和归档以及信访和信访解决等情况都在网络上具体清楚地反映出来。负责流程管理的职能部门则根据办案程序要求实行逐件逐案跟踪监督管理,督促办案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案件,杜绝拖压案件或不按程序办案现象。只要办案人员不按照流程管理的要求进行审理和执行,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就有黄、红色警示,确保了各项审判管理更加直观、明了。 为了保证各项流程管理落在实处,该院还围绕三大流程管理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职责和奖惩规定,每季度进行综合考核,使三大流程管理逐步走上了正规,有效地发挥了管理效能,办案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今年以来,全院一线30名法官共审结各类案件3153件,结案率达90%以上,人均结案105件;受理信访案件112件,同比下降65%,信访处结率达67%,没有出现一起矛盾激化或到上级部门信访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