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事立法步伐加快 国防军事法律体系初具规模

200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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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报2002年10月7日报道,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国的国防军事立法明显加快,一个以《国防法》为龙头,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涵盖国防和军队建设各个方面的国防军事法律体系已初具规模。   据全国人大法工委有关人士介绍,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13年,是国防军事立法最频繁的时期,也是硕果累累的时期。截至2002年9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国防法》、《兵役法》、《现役军官法》、《国防教育法》、《预备役军官法》等13件国防军事法律。此外,在国家制定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立法法》、《婚姻法》等重要法律中,还包含着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方面的内容。   报道说,适应依法治军的需要,军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的制定步伐也明显加快。据介绍,13年来,中央军委制定或者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军事法规、军事行政法规达160多件,各总部、军兵种和各大军区制定的军事规章达2500多件。(张建田、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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