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网上法院”已具雏形 在山东法院系统首家全面开通广域网

2002-09-30
浏览量 :740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昨天上午,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各区县法院和省高院实现了网络连接、信息数据共享和电子公文传输。这是淄博市中级法院积极建设现代化法院所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标志着淄博法院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办公现代化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人民法院报社和山东省高级法院分别致电祝贺。 建设现代化法院是淄博市中级法院在制定全市法院“十五”规划时所确立的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这一目标提出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和广泛回应,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新亭,省高院院长尹忠显等省市领导多次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围绕这一目标,淄博中院制定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现代化司法理念为基础,以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基层基础五件大事为核心的现代化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按照这一总体规划,一年多来,淄博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法院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淄博中院认为,物质装备建设是法院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法院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为此,他们大力强化“科技强院”的思想,把计算机网络建设作为事关法院未来发展的“重点工程”和“形象工程”来抓,计算机网络建设及应用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去年即率先实现了与省高院的广域联网,与省高院及市委办公厅等有关部门实行了电子公文传输,另外还建立了远程电视会议系统。今年7月份,又正式开通了互联网,建立了淄博市中级法院互联网站(www.zbcourt.com),网站设有法院新闻、法院介绍、部门职责、诉讼指南、裁判文书、法律园地、留言簿等内容,网站架起了法院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 从7月份开始,淄博市中级法院正式实行了“网上立案”,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通过互联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进入市法院网页提起诉讼,法院在网上收到上述材料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可通过微机发送有关法律文件,被告可在网上向法院递交答辩状,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诉讼。 淄博中院还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在审判流程管理中的作用,实行了微机审限预警,对临近审限案件予以督办提示,有效地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较好地发挥了计算机网络辅助办案的功能。另外,在行政管理、组织人事管理、财物管理、诉讼费管理等方面也都实现了计算机管理。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