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记者李新会)2002年9月18日,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在此前举行的第一次代表会议上,通过了信息法学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刘海年同志当选为会长,王善琪同志当选为秘书长。 信息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亟须研究的新课题很多,是当今国际法学界、法律界所共同关注的热点。信息法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和法律措施,促进信息资源的开发、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信息化的应用和信息产品的生产,保障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有序发展;研究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和法律措施,保障信息的安全,保护信息交易的安全,协调个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关系。信息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当前信息时代迅猛发展的需要。信息化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引导和保障,只有不断完善信息化的法制建设,才能有效地保障信息化的快速健康发展。 成立大会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在雍同志主持,常务副会长佘孟孝同志致词,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刘鹤同志作信息化及电子政务主题发言。嗣后的理事会会议就信息化立法专题进行了讨论,并研究了理事会成立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