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会(筹)课题组赴上海青岛调研

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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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基于对司法服务保障国家大局的基本认识,2018年6月11日至15日,受课题组负责人叶柳东院长的委托,广州海事法官协会秘书长倪学伟法官率“建设广州自由贸易港的可行性研究”课题组一行8人分赴上海海事法院、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青岛海事法院、中国海洋大学等多家单位进行专题调研。该调研课题是筹备中的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会今年两个重点课题之一,针对自由贸易实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基本情况、主要举措及涉航运重点项目存在的法律问题、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分别从港口管理、税收政策、外商投资准入、准营制度改革、贸易便利化和海事司法保障等角度出发,结合司法实践,探索建设广州自由贸易港可行性的思路,为广州市委、市政府建设广州自由贸易港提供决策参考。 6月12日上午,调研组一行首站到达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希平、院长王国华与调研组一行就关于当前阻碍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法制因素问题,关于自由贸易区、《立法法》第八条、第十三条赋予对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既有规则的突破问题,关于发挥海事司法对自由贸易港建设保障作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调研组一行还参观了上海海事大学校史馆。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的海商法及自贸区建设相关的专家、教授参加座谈。 6月12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到达上海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庭长金晓峰与调研组一行就建立船舶保税登记制度吸引中资船舶回归的问题,完善船舶进出口岸手续签注一体化措施,进一步完善海事法院服务和保障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司法举措如创设概括性授权委托制度、设立自贸区法庭和金融审判合议庭、“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合同效力和条款解释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座谈。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审监庭等相关同志参加了研讨。 6月13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到达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杜涛、自贸区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贺小勇与调研组一行就关于外商投资管理体制领域深化“负面清单管理”“证照分离”“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关于贸易便利化领域扩大“自由贸易账户”“自主申报、自助通关、自动审放、重点稽核”模式试点范围,涉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案件外国法或域外法律委托查明存在问题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中心、国际航运法律研究中心等单位同志参加了座谈。 6月14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到达青岛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副院长李守芹就关于威海中韩自贸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关于养殖户诉康菲溢油案的审理、法院文化建设等情况介绍做法与经验,双方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和派出法庭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调研组一行还参观了青岛海事法院文化长廊、诉讼服务中心、智慧法院建设系统等。青岛海事法院海事庭、海商庭、审监庭、研究室等单位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交流。 6月14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到达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刘惠荣教授与调研组一行就关于中资航运企业利用其全资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开展外贸进出口货物捎带业务的法律适用问题、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多元争端解决机制问题、关于进一步完善自由贸易港区内船舶管理与物流处理信息化建设的建议,以及冰上丝绸之路的争端解决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师生们参加了研讨交流。 叶柳东院长任“建设广州自由贸易港的可行性研究”课题组组长。课题组成员由广州海事法院审监庭庭长、研究室负责人倪学伟,广州海事法院研究室副调研员杨慧,广州航海学院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敏博士,广东海事局法规处副处长李华文博士,南沙自贸易区法院调研科副科长赵丽博士,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国戬,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庭法官助理谭学文,广州海事法院审监庭法官助理骆振荣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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