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是广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保障和推进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需要着力推进航运软环境建设。2018年5月2日至6日,广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柳东率《加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法治软环境建设》课题组一行6人分赴厦门海事法院、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海事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等多家单位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拟通过调研,针对如何控制航运法律风险、如何解决航运法律争端的问题,分别从口岸管理、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海事司法保障和海事仲裁等角度出发,结合司法实践,探索控制航运法律风险的思路,为政府和航运企业提供解决航运争端的方向和定位。 5月2日下午,调研组一行首站到达厦门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邱志雄、院长夏先鹏、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涛与调研组一行就关于当前阻碍航运中心建设国际化进程的法制因素,关于发挥仲裁和司法对航运中心建设保障作用的问题,关于进一步完善国际航运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措施建议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座谈。并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和派出法庭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调研组一行还参观了厦门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院史室等场所。厦门海事法院研究室、海商庭和厦门仲裁委员会相关同志参加座谈。 5月3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到达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副局长陈一端与调研组一行就关于建立船舶保税登记制度吸引中资船舶回归的问题,关于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航运企业风险的问题,关于国际航运服务领域外资利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研讨会结束后,叶院长向厦门港口管理局赠送了中、英、葡文对照本的《广州海事法院审判情况通报》。厦门港口管理局水运处、法规处和厦门船东协会相关同志参加了研讨。 5月3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到达厦门海事局。厦门海事局副局长王玉宝与调研组一行就关于航运保险发展与海事法律建设问题,关于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航运企业风险的问题,关于国际航运服务领域外资利用的问题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研讨会结束后,叶院长向厦门海事局赠送了中、英、葡文对照本的《广州海事法院审判情况通报》。厦门海事局船舶处、指挥中心、法规处、通航处等单位领导和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5月4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到达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志雄就司法大数据与法院信息化建设做法与经验,法院文化建设做法与经验,法官队伍绩效考核做法经验等内容与调研组一行进行了深入交流。调研组一行还参观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长廊、荣誉展室、诉讼服务中心、智慧法院建设系统等。交流会上,叶院长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赠送了中、英、葡文对照本的《广州海事法院审判情况通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装处、教培处、研究室、司改办等单位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交流。 5月5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到达宁波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惠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邬先江与调研组一行就关于当前阻碍航运中心建设国际化进程的法制因素,关于发挥仲裁和司法对航运中心建设保障作用的问题,关于进一步完善国际航运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措施建议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宁波海事法院自贸区海事法庭、海商庭、研究室等单位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了研讨交流。 叶柳东院长任《加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法治软环境建设》课题组组长。课题组成员由广州海事法院审监庭庭长、研究室负责人倪学伟,广州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科员、博士刘富生,南沙自贸易区法院商事庭副庭长陈文铂,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天生,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徐锦堂,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呈星奎等6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