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2017年度全省各中院案例报送及被采用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全省各中院案例工作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在省法院裁判要点摘编专栏工作中,各中院报送案例平均采用率为12.43%,而我院上报案例被省法院采用率达50%,取得了全省各中院排名第一的佳绩。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院领导历来重视并较早确立了精品案例战略的工作思路,离不开全院法官和办案人员的辛勤工作以及审管办等部门的精心组织报送。在此,感谢全院干警们对2017年案例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2018年继续保持和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