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全面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及我院“大走访、大调研”工作方案,2017年12月19日下午,院党组书记、院长叶柳东同志率“海事诉讼与仲裁对接”调研组一行6人,前往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进行调研,黄伟青副院长作为分课题负责人参加调研。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非淆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我院支持与监督广仲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江岚首先陪同叶院长、黄伟青副院长及调研组一行参观了该中心和中国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办公设备,并就调研组关注的该中心工作情况、案件类型、庭审模式、临时仲裁工作的开展及实践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在双方举行的座谈会上,叶院长指出,随着时间的推移,造船项目的中心已经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作为一个相对较新的造船行业参与者,近年来,造船业订单量稳居世界第一,并迅速成为海工装备制造大国。然而,截至目前为止,众多的外国乃至中国船东,与中国船厂仍然约定在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根据英国法仲裁解决其造船合同纠纷案件,这不但增加了双方当事人不必要的纠纷解决成本,而且大大降低了纠纷解决效率。 叶院长强调,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海事司法新需求,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下海洋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我院将进一步加大与广仲合作力度,通过这次调研,提出修改造船格式合同争端解决条款的司法建议,形成调研报告,通过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法院,层层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中央部委,完成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实践的转化。 李副主任对叶院长的提议完全赞同,并立即指示相关部门会后认真研究做好对接工作。 据悉,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和中国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是由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香港、澳门地区仲裁界在广州市政府和南沙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共同组建设立的非盈利性的国际商事仲裁平台,分别于2012年10月23日和2015年11月19日正式挂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