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了解“一带一路”倡议下海事诉讼与仲裁对接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海事法院为满足新需求、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工作举措,根据我院“大走访、大调研”工作安排,2017年12月14日上午,党组书记、院长叶柳东同志率海事诉讼与仲裁对接的新要求课题组一行6人,前往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专题调研,黄伟青副院长作为分课题负责人参加调研。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原名广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8月29日,是全国重新组建最早的七个仲裁机构之一,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实施后广州地区组建的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该委员会以优秀的仲裁员队伍、独立公正的办案风格、仲裁与调解相结合、高素质的工作人员、详尽的仲裁规则、优越的办案环境、现代化的办案手段等领先优势,广受社会各界赞誉。 座谈会上,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非淆同志就调研组关注的仲裁机构的工作情况、仲裁请求诉讼支持的需求、海事诉讼与仲裁的对接、临时仲裁工作的开展及实践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叶院长介绍了我院的历史沿革、管辖范围、收案数量、审判执行工作及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广州基地、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中心的建设情况,展望了我院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合作前景。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小莉同志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我院开展的“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及主动积极为广东海洋强省战略提供司法服务表示高度赞同,并就下一步双方共同关注的创制规则、数据共享、人才培养、沟通渠道等问题畅谈了自己的思路。 调研期间,双方就海事法院委托仲裁调解、仲裁条款司法审查、海事仲裁条款推广效果、临时仲裁工作的实践问题,以及同构协作机制、共享信息化环境、搭建专业人才培养平台、创制中国规则等问题充分交流了意见。叶院长指出,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海洋强国战略以及广东海洋强省战略、广东自贸区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大背景下,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与广州海事法院合作前景广阔,双方要携手共进,共同提高我国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的国际公信力,增加中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