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学伟法官参加涉海司法管辖权及法律适用课题组会议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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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3日,中国法学会的“涉海司法管辖权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课题在深圳市举行第二次课题组会议,课题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张勇健主持会议,民四庭副庭长王淑梅、民四庭法官张波、法官助理马玲,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文广,北海海事法院张可心庭长、厦门海事法院陈延忠法官以及我院倪学伟庭长参加课题组会议。 中国 “涉海司法管辖”概念,从广义上讲,包括所有司法机关(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受理和处理所有涉及海洋事务的案件(民事、行政和刑事)的分工和权限,其内涵丰富,外延广泛。从狭义即中国海事专门管辖制度上讲,仅指纳入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部分海事案件的法院内部具体分工与权限,目前正式纳入海事法院受案范围的案件系特定涉海民商事案件和海事行政案件,不包括海事刑事案件。 该课题主要研究以下六方面问题:海事平行诉讼、海事长臂管辖与不方便法院管辖、提单管辖与仲裁条款效力、海事禁诉令、海事刑事案件管辖、跨境破产管辖与船舶扣押制度衔接。据悉,该课题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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